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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年05月12日 来源:

──2015年4月23日在仙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丁俊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大财工委、市政府督办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成整改督查组,于2015年2月27日至3月6日,对2014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涉及审计项目21个,其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该类项目审计报告反映的是2011至2013年3年的问题,其余项目审计报告反映的是2013年1年的问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财政决算审计项目2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8个。21个审计项目包括沙湖镇、郑场镇、沙湖原种场、工业园区、沙嘴办事处5个镇(办、场、园区)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招商局、市物价局、市市场经营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文广新局、市药监局、市农办、市财金办、市城管局、市供销社、仙桃中学、市城投公司等15个市直一级核算单位及其所属的二级核算单位,共涉及应整改问题77个,涉及整改资金225204.81万元。
   二、整改结果
   检查情况表明,各地方和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所有被审计地方和单位都专题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专人、专班进行整改,整改力度大、效果较好。一是市政府专题会议抓整改。9月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启斌专题召开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门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整改“四要”方法:要建立台账抓整改;要对症下药抓整改;要落实责任抓整改;要举一反三抓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时间上求快、效果上求好,做到大员上阵抓,专班负责抓,相互配合抓,强化纪律约束抓。并把2014年9月份定为审计集中整改月。市民政局在整改月中组织20人分成5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交叉享受待遇、重复参保参合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同时,加大了资格审查力度,实施了离线和在线比对等措施,取消了不符合对象的相关待遇资格,整改效果明显。二是“审”“帮”结合督整改。市审计局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审计整改有机结合,利用自身业务优势督促整改,并为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三是借巡视督查威力推整改。市审计局借省委第八巡视组在仙桃巡视契机,积极配合巡视组抓审计整改,举一反三,力促审计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四是公开信息亮整改。各地方和单位均按要求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在本地方和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章立制促整改。大部分地方和单位针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结合本地方、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检查统计建章立制13个。沙嘴办事处出台了《沙嘴街道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卫计委出台了《仙桃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市物价局出台了《仙桃市物价局资产管理制度》等。
   审计整改检查反映,已整改问题70个,占比91%;整改资金221081.43万元,占比97%。沙嘴办事处、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地方和单位按审计整改要求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但是,仍有仙桃中学、市文广新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金办、沙湖镇等少数单位和地方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违规集资、预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等违纪违规问题未按要求完全整改。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类问题涉及19个地方和单位,主要是违规收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未执行政府采购、违规集资、漏缴税金及附加等违纪违规行为,涉及整改资金63922.61万元。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方和单位通过调账、纠正违规行为等措施进行了整改。按要求全部整改的有市卫计委、市供销社、沙湖原种场等14个单位和地方。已整改资金61427.63万元,占此类应整改资金的96%。市财政局针对滞留欠拨专项资金问题,开展了专项资金清理,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落实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有效的前提下,加快专款拨付力度,做到应拨尽拨,对项目已完成,确实不需要拨付的项目结余资金,拟报人大批准后纳入预算重新分配。针对多支付医疗救助资金、违规支付医后救助款、人为转移医后救助款等3个问题,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审计局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并就具体程序手续等出台了10条管理规定。
   仙桃中学、市文广新局、市城市管理局等3个单位对部分问题没有按要求进行完全整改,涉及整改资金2494.98万元。仙桃中学对违规收取早晚自习费和双休日补课费、违规集资问题,没有进行完全整改;市文广新局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没有进行完全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对违规收费问题,没有进行整改,检查组发现该单位仍存在超标准收取路段管理费的违规行为。
   (二)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和会议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类问题涉及18个地方和单位,涉及资金2897.97万元。
   上述地方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按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整改资金2897.97万元,占比100%。
   自2012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特别是自2014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后,受检查的地方和单位都能按规定执行。涉及整改的地方和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比2013年均有所下降,管理也较以前更规范。沙嘴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效地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占年初预算的34%,比2013年支出下降55%。市卫计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预算管理,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控管,2014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占年初预算的55%,节约了近一半的预算资金。
   (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类问题涉及9个地方和单位,主要是空调资金平衡预算、在总预算中列支费用、项目预算支出不细化、无预算拨款等违纪违规行为,涉及整改资金25653.32万元。
   上述地方和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整改资金23889.42万元,占应整改资金的93%。按要求已整改的有沙嘴办事处、郑场镇、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5个地方和单位。市物价局针对上年结余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问题,在2014年在编报部门预算时编入“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市财政局针对项目预算支出不细化问题,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细化单位部门预算编制。
   市市场经营管理局、市财金办对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问题,没有按要求整改;沙湖镇对空调资金平衡预算问题,没有进行整改。
   (四)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类问题涉及20个地方和单位,主要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未按规定入账、接受不合规票据报账、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等违纪违规问题,涉及整改资金132730.91万元。
   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从票据管理、费用报销、财产管理等方面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强了财务监管,有效地规范了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已整改资金132386.18万元,占应整改资金的99%。市供销社出台了《仙桃市供销社财务管理规定》、市物价局出台了《仙桃市物价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
   少数单位没有按整改要求对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市场经营管理局对基本建设支出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没有进行整改。仙桃中学对代管经费未入账,自行收支问题,只安排专人监管,没有将相关收支纳入学校账簿统一核算。
   三、后期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使审计查出问题能得到彻底整改。市政府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促进整改和有效地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明确审计整改重点,把违规收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明显违反政策和纪律的问题作审计整改的重点跟踪督办,不整改到位不放手。
   二是督促各地方和单位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强化整改责任。将整改措施逐条落实,防止整改工作写在纸上、说在口上、忘在行动上。促进整改对象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强化内部控制,防范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问责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追责机制。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提请市委组织部启动约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适时公布审计整改结果,强化舆论监督,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公开、公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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