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免名单
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任 免 名 单(一)
(2021年4月1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王学文同志为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潘安方同志的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任 免 名 单(二)
(2021年4月1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戴雄伟、刘宏同志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蒲清慧、王伟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三、任命张华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四、任命许立坤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五、任命张新云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何红辉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七、任命陈爱国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八、任命向涛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人民法庭副庭长。
九、任命许凡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张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高波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长埫口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杨林尾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任命陈丹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杨林尾人民法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潘倩雯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张沟人民法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谢筱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法院通海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十四、免去杨学军同志的仙桃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十五、免去马文波同志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任 命 名 单
(2021年4月1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有道、邬兰、胡俊峰等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