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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沙湖、沔城镇人大主席团,市直一代表团、市直二代表团: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08年3月18日至19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议议题拟定为: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3、其他事项。 请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就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并按时出席会议。 请市人民政府市长或一名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沙湖、沔城镇人大主席团,市直一代表团、市直二代表团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各确定一名与议题相关的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请乡镇来的同志于2008年3月17日下午5:00前到新天马宾馆报到,所有与会人员于3月18日上午8:40到市人大机关三楼1号会议室参加会议。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